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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屆四中全會看點
  金秋十月,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今日將在北京召開,“依法治國”以其鮮明的時代特征,第一次鐫刻在黨的中央全會的歷史坐標上。
  雖然此次會議是改革開放以來開會時間最晚的一次四中全會,但會議議題卻備受關註。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以“依法治國”為主題,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。會議還將審議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,併進行部分人事調整。
  什麼是中央全會?四中全會怎麼開?十八屆四中全會有哪些看點?讓我們通過下麵的圖表來瞭解此次會議。
  專家談“依法治國”
  司法去行政化、地方化須“過四關”
  廢止勞教制度、出台防範冤假錯案制度規定……黨的十八大以來,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新成效。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以“依法治國”為主題,讓司法體制改革成為“重頭戲”。
  10月19日,多位法學界專家及知名律師在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認為,司法去行政化、地方化的破解必須要闖過包括選任機制、審判權獨立、行政訴訟保障制度、地方政法委不干預個案在內的“四關”。
  從選任機制入手破解司法行政化、地方化
 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、行政法專家馬懷德教授認為,司法行政化、地方化是法學界和司法實踐領域關註已久的沉痾痼疾,一方面,我國的司法與行政區劃合一,司法機關由本級人大產生,法官、檢察官的選拔任命均由地方決定,司法機關的經費由本級財政保障,在人財物均受制於地方的情況下,司法權的運行必然受到地方力量的掣肘。另一方面,司法機關內部管理的行政化傾向,也嚴重影響了法官、檢察官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權力,不能確保每一個司法案件得到公正審理和裁判。
  馬懷德建議,應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:地方法官、檢察官的遴選任命應由上一級人大任命;經費保障由上一級財政撥付。
  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、知名律師斯偉江則認為,應當推廣“法官選任委員會”制度。通過公開程序面向社會選任法官,這是法官職業化的必由之路。
  “審判權獨立”試點是個積極信號
  斯偉江認為,司法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一環。在這方面,審判委員會制度尚需完善,“審判權獨立”試點值得期待。
  採訪中,多位專家預計,改革審委會制度將成為“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”的一項重要內容,也可能將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後出台相應細則。
  斯偉江表示,目前正在推進的“審判權獨立”試點是一個積極的信號。如在上海,已經明確要求法院院長不能幹涉案件的審判,而是要通過由專家、學者、律師組成的專家委員會來給出專業意見。這將有助於堵住一些獨立審判的漏洞,應該說是一個進步,但效果仍需實踐檢驗。
  “民告官”行政訴訟仍需制度護航
 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薑明安教授認為,一般行政案件,特別是涉及縣級政府、縣級公安機關等的案件,均由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管轄,難以擺脫干預,難以實現公正。他主張所有一審行政案件全部由中級法院管轄,基層法院不設行政審判庭,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自然就不會受到任何影響。
  薑明安表示,要有效保障“民告官”的訴訟權利,首先要解決立案難。其次在審理環節,現行的行政訴訟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負舉證責任,但沒有規定行政機關何時舉證。有的行政機關為了增加“公民”一方的質證困難,到法院開庭時才提交證據,讓對方措手不及。要解決這一問題,有必要完善行政訴訟法。
  地方政法委不干預個案將是重要內容
  馬懷德教授認為,政法委不再介入個案將是此輪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和內容,能夠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。政法委更應該註重政策研究,如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人財物如何統一管理、司法人員管理等,而不是過問個案、協調個案。
  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、刑事訴訟法著名專家陳光中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。
  陳光中認為,司法機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,但黨的領導主要應當是政治上和組織上的領導以及方針、路線的領導,原則上不能幹預具體案件,但時至今日,有的地方黨政機關仍然在搞“協調辦案”。
  華商報駐北京實習記者王輝
  為何提“依法治國”
  權力進入法治軌道有多難?
  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是依法治權或依法行權。新華社記者在調研中發現,把各種權力,尤其是行政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里,仍然十分艱巨。
  調研中有這樣四個鏡頭始終在眼前揮之不去:
  鏡頭一:在跟隨一位市委書記調研時,這位書記在車上對記者大談加強法治的緊迫性,尤其是領導幹部帶頭守法的重要性,而下車後,他在指揮拆遷時,大手一揮,把這個拆了,把那個拆了,很難感覺到他的法治思維在哪裡,可謂是“談法治時滔滔不絕,做決策時權力滔滔”。
  鏡頭二:一位在基層做過書記的領導幹部不無憂慮地說,在當市委書記時,有人想讓他干預一起法院審理的案件,他回覆說,法院獨立審案子,自己無權干預,結果這位請托人拍著桌子吼道:“全市都歸你管,法院還能不聽你的?”這位幹部說,自己當時後背發涼,“你說要搞法治,但別人卻不信”。
  鏡頭三:一位剛結束出庭應訴的國土局局長頭上冒著汗珠,他坦率地對記者說,坐在被告席上,感覺就像一個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,接受嚴格的拷問,甚至近於苛刻的質問,根本不可能有自己代表行政機關的自豪感或者優越感。
  鏡頭四:接受採訪時,一位當基層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正在寫辭職報告,他道出了其中原委,即當地領導在做決策時一遇到法律紅線,就要求他這個當法律顧問的想辦法突破,甚至是做假文書來對付監督,他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煎熬,於是決定辭去法律顧問一職。
  這些“鏡頭”從各個側面反映了權力與法治在一些領域、一些方面的激烈較量,也反映了實施依法行政的緊迫性和艱巨性。究竟如何將權力納入法治的軌道?調研中,社會對目前正在進行的權力清單制度很支持,認為首先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其次是給權力的運行定一個規矩,減少權力的“朦朧美”和“變戲法”。
 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據新華社、央視、《新京報》等
(原標題:十八屆四中全會今開幕 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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